不是找好代駕了,車主還因為酒駕被法辦!台北市警方巡邏時發現,紅線旁有車輛在移動位置,結果前往查看後,發現喝酒的車主酒駕,原來,駕駛夜店結束後後去續攤,花錢找來代駕,卻覺得對方車子沒停好,所以又自己移車。
 一輛轎車在路旁前後移動,警方上前詢問。
警方vs.駕駛:「哈囉先生,這裡紅線欸。」
似乎一下車就聞到有酒氣,因此請駕駛配合。
 警方vs.駕駛:「酒精濃度滿濃的喔。」
這一吹,酒精檢知器馬上亮燈,駕駛再次配合檢測酒精濃度。
警方vs.駕駛:「麻煩幫我裡面吹氣,你要含著那個吹嘴,0.78。」
數字跳出來,明顯超標,事後駕駛無奈表示,他只想將車輛停好,因為代駕把車開到這條巷子後,也沒熄火,人就下車離開。
當事駕駛:「他沒有幫我熄火,然後代駕就下車就走了然後我想說我就從後座爬出來,結果爬出來的時候,它車子因為我車子沒有P檔,然後它沒有滑很快它就稍微在移動,因為滑動代駕走了我就把他往前移,所以這就屬於酒駕我就認了啊。」
陳姓駕駛被抓到酒駕,地點在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原來和兩名朋友在信義區夜店飲酒,結束後要到KTV續攤,所以找來代駕幫忙開車,但車沒有停在停車場,反而逆向停在巷弄中,由於又是紅線也沒停好,才上車移動車輛,卻被警方查獲酒駕,最後法院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行政罰鍰8萬5千元,連同兩名乘客的連坐罰各一萬,駕駛全繳。
記者葉怡君:「當時男子就在路邊,車子一下開後退一下又往前開,因此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上前盤查,雖然他不是開車在車道上行進當中,但因為在道路上前後移動車輛,因此被警方認定為違規。」
 
到底飲酒後,挪車算不算違規,警方強調,就算沒有行駛在車道上,在道路上有移動,就算觸法,只是一行人原想開心續攤,最後卻因為代駕疑似不會停手排車,沒停好,導致一行人敗興而歸,還繳了近20萬元。
警方vs.駕駛:「哈囉先生,這裡紅線欸。」
似乎一下車就聞到有酒氣,因此請駕駛配合。
這一吹,酒精檢知器馬上亮燈,駕駛再次配合檢測酒精濃度。
警方vs.駕駛:「麻煩幫我裡面吹氣,你要含著那個吹嘴,0.78。」
數字跳出來,明顯超標,事後駕駛無奈表示,他只想將車輛停好,因為代駕把車開到這條巷子後,也沒熄火,人就下車離開。
當事駕駛:「他沒有幫我熄火,然後代駕就下車就走了然後我想說我就從後座爬出來,結果爬出來的時候,它車子因為我車子沒有P檔,然後它沒有滑很快它就稍微在移動,因為滑動代駕走了我就把他往前移,所以這就屬於酒駕我就認了啊。」
陳姓駕駛被抓到酒駕,地點在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原來和兩名朋友在信義區夜店飲酒,結束後要到KTV續攤,所以找來代駕幫忙開車,但車沒有停在停車場,反而逆向停在巷弄中,由於又是紅線也沒停好,才上車移動車輛,卻被警方查獲酒駕,最後法院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行政罰鍰8萬5千元,連同兩名乘客的連坐罰各一萬,駕駛全繳。
記者葉怡君:「當時男子就在路邊,車子一下開後退一下又往前開,因此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上前盤查,雖然他不是開車在車道上行進當中,但因為在道路上前後移動車輛,因此被警方認定為違規。」
到底飲酒後,挪車算不算違規,警方強調,就算沒有行駛在車道上,在道路上有移動,就算觸法,只是一行人原想開心續攤,最後卻因為代駕疑似不會停手排車,沒停好,導致一行人敗興而歸,還繳了近20萬元。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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