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警察局日前有員警爆料,一名吳姓保防科長,私用偵防車,接送妻子小孩,周末還會開回家停,油錢都刷公家加油卡,5年多來高階警官卻視而不見,目前市警局已經立案調查,本人則回應,沒有這樣的事情。
事情就發生在基隆市警察局,爆料員警指出,一名吳姓保防科長將偵防車當成私人代步工具,接送妻子小孩,油錢都用公家加油卡支付,當私家車使用卻要全民買單。
不只如此,還被爆料吳姓保防科長每到周五就會把偵防車開回家,住家離派出所700多公尺,走路不到十分鐘,貪圖方便開車上下班,而且更被指控,5年多來高階警官視而不見。
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陳啓明:「本局已立案調查,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立場,積極查處,如發現違法,將依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以維護警察風紀。」
根據「警察機關車輛適用車種表」規定,偵防車的用途僅限「特種警衛、偵防指揮及犯罪偵防勤務」,不能私自挪用更不能停外面過夜。
吳姓保防科長被爆料,直呼沒有這種事情,他都會固定把偵防車放在基隆市警局地下室,每天走路上下班沒有公車私用。
雙方各說各話,到底是瓜田李下造成誤會,還是真的貪圖方便花人民納稅錢?市警局已經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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