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店員態度,居然動手傷人!新北市一名男子到火鍋店用餐,疑似心情不好,結帳時把錢丟在桌上,店員也以同樣方式找他零錢,引發顧客不滿,動手打傷店員,被依傷害罪法辦,最後遭被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
火鍋店店長:「警察還沒來之前,他就一直打電話要叫人來,就是有類似恐嚇的意思,然後警察到了,他還是在打電話說他要撂人,然後警察就說你在我面前,還敢打電話繼續撂人。」
記者黃靖棻:「男子當時就坐在靠近門口的位置用餐,結完帳認為對方態度很差一氣之下,直接衝進吧檯內跟店員發生衝突。」
事發在新北市泰山,27歲的孫姓男子一個人到火鍋店用餐離開前,動手毆打21歲的梁姓店員,造成對方脖子胸口擦挫傷,事後被警方依傷害罪移送,最後被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
火鍋店店長:「(顧客)要付錢的時候他用錢用丟的,丟在桌上叫我們梁姓店員把他撿起來,梁姓店員就覺得你前面,就已經不知道在不高興什麼了,就是他態度很差,所以梁姓店員自己氣不過,他就找錢的時候,他把錢丟在他手上,然後客人就不高興。」
就因為丟零錢這個舉動,雙方一來一往,最後顧客失控打傷人,原本在火鍋店打工的男大生也離職。
警方調查孫姓嫌犯是一名貨車司機,有公共危險前科,這回動手打人被法辦,原本吃3百多塊的火鍋,這下得付3萬了事,差了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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