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審判法權,未來將移審「一般司法」,固然舒緩了外界因洪仲丘案,不信賴軍檢的民怨,過去軍法刑責較重,再加上速審速決,少了「恐龍法官、司法纏訟」多年的弊端;軍中老將直言,現在太匆促修法,缺乏周延配套,他還說,像是海軍陸戰隊爬在尖石頭上的天堂路、地獄週,沒流血很少過關,這是嚴格訓練還是凌虐?沒定義清楚,將造成戰力受損。
沒拚過尖石頭天堂路,沒被操到流血、流淚,不算正港的海軍陸戰隊,但未來軍事審判法權,移轉一般司法,這類磨練,會不會被視為凌虐?國防大學戰略所前所長扶台興:「你要視(天堂路)這是正常訓練還是凌虐?如果沒有詳細周延,會對部隊戰力產生相當大影響。」
軍中老將點出,軍法有其必要性,這次洪案爭議,問題在人,而不是制度,尤其軍法較為嚴苛,刑度規定不得低於普通法,同樣是酒駕,陸海空軍刑法規定,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公升,判2年徒刑,併科30萬罰金,但刑法送辦,還不一定會被關。
1986年,士林之狼憲兵禹建忠劫財劫色,造成26名受害婦女,其中5人喪命,軍法速審速決,2個月後火速槍弊,然而2007年,男子同樣搶錢姦殺,官司纏訟多年,最後判刑11年。
國防大學戰略所前所長扶台興:「不是說民間司法就比較公平,你看我們有多少恐龍法官?」
軍法速審,曾導致江國慶案等冤獄詬病,但加強刑度執法,也達到嚇阻之效,未來承平時期,軍法審判移轉到一般司法,那軍事檢察署、軍事法庭的人事,該何去何從?戰時軍事審判如何運作?軍中老將直言,洪案發燒下,軍審回歸司法,但太匆促少了縝密配套規劃,未來必將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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