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1日下午3點多,在台中市沙鹿區發生一起通緝犯遭逮的案件,34歲的陳姓男子「打赤膊」、躺在店家的紙箱回收區,嚇壞不少經過的民眾,於是員警趕抵現場關心,陳男看到警方支支吾吾,多次說假的名字和身分證字號,都被警方戳破,最終警方多方比對,找出陳男的身分,發現他竟是7條通緝犯,當場將其移送法辦。
警方進一步發現陳男竟從去(111)年9月開始,被苗栗、台中、彰化、雲林等至少四個地檢署,依涉嫌竊盜罪、傷害罪發布通緝在案,累計總共7條案件通緝犯。
清水警分局光華所長陳俊佑表示,民眾如因刑案被傳喚到 庭偵查或執行刑罰,應依限到庭(案),期間如住居所異動時,應主動向管轄地檢署或法院告知變更。警方大選前也持續將查捕逃犯列為重點工作,積極查緝各類通緝犯歸案,以淨化選治安及維護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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