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不尊重藝術?公園出現「攝影怪人」 拍路人還逼付錢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8/20 17:58
最後更新時間:2023/08/20 17:58
台南公園出現一名拿著鏡頭自稱是攝影師的民眾。(圖/截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台南公園出現一名拿著鏡頭自稱是攝影師的民眾。(圖/截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近日有台南網友在社群表示,台南公園出現一位男攝影師,他會隨機鎖定路人幫他拍照,之後便上前索討數十元到一百元不等費用,當作拍攝報酬,如果民眾不買單,男子就會激動情勒表示「尊不尊重藝術?」,直到對方付錢才可脫身,提醒大家要注意這個人。對此,警方表示,男子的行為可能涉及強制罪,民眾遇到可報警處理。

男子隨機選定路人拍照後便上前索討費用。(圖/截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更多新聞:好心被雷親!女下班遇纏人乞討 給晚餐反被回「這句」網怒了

根據網路影片「社會事新聞影音」的畫面可以看到,台南公園出現一名拿著鏡頭自稱是攝影師的民眾,他隨機選定路人拍照後便上前索討費用,如果對方拒絕支付,男子會生氣的表示,「自己用所有生活費買相機,幫這些陌生人拍照,包括像是菲律賓跟台灣人,一聽到照片要10塊20塊,直接給我跑掉,這個就是我們的尊重,你要我跪下去,你才願意掏100塊給我嗎?」。不少路人為了離開男子的糾纏,於是會支付零錢換取脫身。

影片曝光後不少網友對於攝影怪男的行為表示,「不給錢還不讓離開,愛心筆手法改行拍照算了」、「好可怕!沒有給錢還不能走」、「新型愛心筆詐騙模式?」、「可以要求消像權吧?」。
 

過去路邊常會有自稱學生的人在販賣愛心筆。(示意圖/TVBS資料畫面)


更多新聞:花160萬買凶宅!女屋主280萬再轉手 被告詐欺下場曝

對此,台南市警五分局表示,目前尚未接獲民眾相關報案,但男子的行為可能觸犯《刑法》304條的強制罪,用強暴、脅迫方式,使人為無義務之事,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另可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強賣物品,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警方後續將加強台南車站、台南公園及轉運站巡邏,防止類似事件發生,另外若民眾遇到類似情況,請撥打110報案。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愛心筆#攝影師#社會事新聞影音#台南#公園#拍照#怪人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391

0.0840

0.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