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陸光新城昨天下午發生10歲男童過馬路時遭機車撞傷,家屬稱男童走在斑馬線上,由於現場無監視器畫面,因此警方將調閱相關監視畫面,以釐清事故責任。
警方表示,男童和12歲姊姊昨天下午4時許要走斑馬線橫越民義路183巷的路口,壓下過馬路的行人按鈕後都無反應,因此,當公車在路口附近公車站牌停止時,男童往前走遭34歲張姓騎士的機車撞倒,造成臉部大片擦傷。
由於附近無監視器,男童的父親事後上網將孩子傷勢的照片上傳臉書(Facebook)社團,徵求路過車輛的行車記錄器畫面,希望能釐清肇事過程及責任。
警方指出,由於騎士稱公車停止時擋住視線,他依號誌前行,男童突然出現才撞上,男童事後送淡水馬偕醫院治療,張男酒測值為0,至於詳細肇事責任,警方將行文向客運公司調閱行車紀錄器的監視畫面,以進一步調查釐清。(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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