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區馬路中間,竟然有人亮刀!新北市三重一名男子,拿著一把折疊刀,在馬路上閒晃、隨機嚇路人,其中一人差一點被攻擊,附近住戶看見自家附近,有人無故揮刀,趕緊躲得遠遠的,警察到場抓人,他辯稱什麼都不記得。

原來他手上拿的,是這一把鋒利的折疊刀,事發在新北市三重,下午四點多竟然有陌生男子,出現在街上無故嚇人。

這名19歲吳姓嫌犯,當時拿著摺疊刀,在街上作勢要攻擊路人,不只到超商買東西的民眾嚇到,還有騎士經過差一點被攻擊,附近居民正要外出,也被嚇到越躲越遠。
記者郭穎:「當時這名男子,拿著刀作勢要攻擊路人,最後是獨自來到旁邊的石墩休息,等到警方到場之後,附近的居民立刻向警方指認。」

非本案律師黃柏榮:「恐嚇公眾罪的核心還是恐嚇,那如果當下確實有被嚇到的話,那法院會審酌被嚇到的程度時間,還有雙方的收入等等,去考量說這個慰撫金部分。」
律師說以這個案例來看,不只是被嫌犯追著跑的人,附近民眾嚇到往旁邊躲,或是目擊感到恐懼,向嫌犯求償都有可能會成立,當街揮刀辯稱全忘了,只能靠法律制裁才能讓他想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