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七堵東新街上,12日晚上9點多,49歲黃姓男子因為女友家人反對他們交往,心情不好跑去喝酒,但他喝醉後意圖傷人,還在超商外一直敲打地板跟牆壁,民眾看到嚇傻趕快報警,警方到場用電擊槍嚇阻,男子聽到刺耳聲音嚇到,才停止自己的行為。
員警:「公共危險ㄟ,你還動手喔。」
員警直接出動電擊槍發出滋滋聲響,男子瞬間變乖一動也不動在基隆市七堵東新街上,12日晚上9點多這名49歲黃姓男子因為女友家人反對他們交往他心情不好喝酒買醉,在超商外頭一直敲打地板跟牆壁,甚至還意圖徒手攻擊他人,嚇壞其他民眾,警方趕到現場拿出電擊槍進行嚇阻。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七堵派出所所長徐永煌:「警方為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害立即使用電擊槍,放電喝令其停止危害行為,順利排除糾紛現場。」
防止民眾鬧事,這回員警出動電擊槍而不是辣椒水,警方表示通常對於酒醉鬧事、精神異常以及情緒過於激動的民眾,會用電擊槍進行嚇阻,在地下室或室內空間也會選擇使用電擊槍,而不是辣椒水,因為在密閉空間使用辣椒水,會間接波及到其他人。
而民眾就算心情不好也不應該傷害他人,還好警方及時阻止才沒有衍生更多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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