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從印尼嫁來台多年的王姓女子,在彰化秀水開小吃店,前年7月因為煮食不慎,釀成火警,因為現場是家具、佛具、雕刻一條街,一路延燒到5間店,其中一家雕刻店就提出,8千5百萬的損害賠償,最後法院判賠830萬,但王姓女子來台後離婚,還得扶養2名小孩,能不能拿出鉅額賠償金,其他店家也存疑,也有人同情。
經過2年在當時火災地點,有受害雕刻店家向朋友借錢重新開店營業,不過事後調查火警起因是一家,印尼風味小吃店王姓老闆娘煮飯用火不慎。
彰化地院庭長陳弘仁:「她在用瓦斯煮飯鍋煮飯後,她沒有將瓦斯煮飯鍋的控制鍵拉起,關閉火源,也沒有將瓦斯鋼瓶做關閉,導致瓦斯外洩,判處被告要賠原告830萬元。」
受害雕刻店業者陳先生:「檀香沉香供品就1、2千萬了,廠房沒算在內就大概8千多萬了。」
雕刻店只是第一間提求償的店家,剩下還有4家,也都對王姓老闆娘求償,光是一家店就要賠830萬,而小吃店老闆娘從印尼嫁來台灣,離婚後扶養兩個小孩,鄉長是地主之一,也同情她的遭遇。
福興鄉長蔣煙燈:「(我就)放棄再繼續追訴啦,因為她也是一個甘苦人還要帶小孩,就算判下來是830萬(口誤),但是你還是一樣一分錢也拿不到,即使拿得到也只有一張債務憑證。」
王姓老闆娘2018年開始,以1萬5的租金租下25坪的店面,經營小吃店維生,沒想到因為疏忽導致火災,面臨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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