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台北市士林發生一起車禍,一名少年騎著微型電動二輪車左轉時,害得直行機車撞上,當場雙雙送醫,不過少年的父親指控,事發後受傷騎士不斷提高索賠金額,甚至還語帶威脅,讓他跟兒子都相當害怕。
投訴人:「一開始是說,只要給一個禮拜的工資,加機車修復,之後打給我的時候,是跟我求償兩個月的工資一個月七萬兩個月總共14萬。」
上個月發生在台北市士林的車禍,原本要談和解,最後因為金額談不攏破局,想透過調解委員會,卻爆發衝突,家長指控受傷的騎士,還語帶威脅。
投訴人指控當時透過電話,詢問對方為什麼要孩子站在那被撞傷,受傷騎士回應,因為處理事情方式不對,要求角色互換。
實際詢問回應,他說已經交由法律程序處理,不過這回車禍發生,怎麼會由當事人自行調解。
保險業者:「電動機車,我們都會跟客戶講說,電動機車不認定是機車,所以它(目前)不能投保強制險,或第三責任險,強制險是交叉理賠,就是我的機車的強制險,賠你對方,那你對方的強制險賠我方,它不是賠自己它是賠對方。」
原來微型電動二輪車,沒有保強制險,因此得由肇事車主自行調解。
不過律師表示,如果要求賠償,醫療費要附診斷證明付款單據,維修費也須要單據,另外受傷騎士提出的,不能工作損失,不僅要診斷證明還要工資收入,及工作證明,精神慰撫金則要法院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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