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二總隊查獲菸品實體店面竟非法販售含有尼古丁的菸油,嫌犯從大陸進口大桶裝的菸油後,在國內分裝,至少24萬瓶,市值七百萬元!
保二總隊:「這是整桶的油啦。」不法業者從大陸輸入大瓶「桶裝電子煙油」,
再分裝成30ML的小瓶裝,填加草莓、檸檬、茶韻等口味吸引消費者購買施用,而且就在連鎖店的台南據點販售,但業者行事非常小心,不管是在實體店或Line群組,都採熟客行銷方式,而且只開放回購客下單。
保二刑大偵二隊隊長楊志雄:「查獲曾姓犯嫌六名查扣分裝待售尼古丁電子菸油成品24多萬瓶市值新台幣七百萬。」
菸害防制法在今年2月15號修定,電子煙列為「類菸品」,明定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全面禁止製造、販售、供應,任何人也不得使用,而尼古丁成分的煙油在臺灣更屬於禁藥,輸入販賣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警方說,他們在今年一月查獲,當時不含尼古丁的菸油還能販售,但業者是違反販售「含有尼古丁」的煙油,不只沒有標示成分,分裝過程也有健康疑慮,使用後甚至可能吸入重金屬有毒物質等造成身體永久傷害且容易引發腫瘤、糖尿病等疾病。
連鎖店面變身販售尼古丁煙油的大盤商,主嫌陳姓男子遭法院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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