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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屋沒保障? 住了20年得「拆屋還地」

記者 王馨曼 / 攝影 周育鋒 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2/06/18 18:45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以為向法院購屋有保障,沒想到現在卻被迫「拆屋還地」!新北市一名黃姓住戶近20年前花了100多萬,買了中和的一間法拍屋,沒想到如今卻因為產權問題,連他在內,總共55戶住戶都得搬走,黃先生氣的說,當初以為買「法拍屋」,有法院背書,應該沒問題,沒想到會遇上這種事;法界人士表示,其實法院只是個仲介的平台,民眾買法拍屋,還是得先詢問產權狀況,不然後果得自行承擔。

無奈的走進家門,步步都沉重,黃先生想也沒想到住了將近20年的房子,就要被拆了。投訴屋主黃先生:「我當初向法院拍賣,用我的名字去標的。」

仔細整理家中的雜物,眼神中盡是不捨,這3房2廳的空間,充滿了黃先生一家4口滿滿的回憶,民國83年,花了100多萬買下這戶法拍屋,以為向法院購屋最有保障,沒想到因為產權問題,他竟被原地主提告,官司訴訟近20年,最後三審定讞,地主勝訴,他和其他屋主都被迫「拆屋還地」。

投訴屋主:「司法不公啦,什麼法院!」

10幾名住戶跪倒在家門前,還有人痛哭失聲,因為他們認為當初合法取得使用執照還有地上物權狀,為何還要他們搬走?法院事務官:「先生,我們要進去了。」黃先生:「不行啦,我要死在這,我要死在這。」

誓死捍衛家園,法院事務官、地主律師到場會勘,就是不讓他們進家門,附近11棟總共55戶都面臨相同命運,眼看隔壁棟公寓都在怪手挖掘下夷為平地,他們一天比一天更擔心,沒想到強制執行的這天,還是來了。投訴住戶:「你們要拆房子不要緊,你應該賠償我們,我們才讓你拆,現在沒地方住,我們要住哪?」

以為跟法院買「法拍屋」就不會出問題,沒想到如今家都要沒了,律師提醒,法院其實只是像一個仲介的平台,在買屋前,相關的產權問題都必須自己先查清楚,因此奉勸民眾,買法拍屋得「睜大眼睛」,因為一切後果都得自行負責。

#法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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