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熊姓男子,去年騎單車尾隨女子性騷擾,短短一周內就犯案14起,他被逮後坦承犯行,說就是想摸女生,是故意的,但開庭時又改口說是不小心碰到,法官針對其中一件未成年被害人部分,判嫌犯7個月,其餘13件被害人,合併執行1年4個月,案件上訴二審,被告今天出庭時,被問到要跟被害人道歉嗎,他回答「沒有」。
記者vs.熊姓嫌犯:「有要跟被害人道歉嗎?沒有。」
案件上訴二審似乎還看不見悔意對比之前落網時,一頭長髮邋遢模樣,現在幾乎變了一個人35歲的熊姓男子去年在大台北地區,鎖定年輕女子尾隨性騷擾,每次犯案後還會歡呼揚長而去警方清查他在一周之內,就性騷14名被害人,他在警局和地檢署偵訊時都坦承就是想摸女生是故意的,但法院審理時他卻改口說是不小心碰到。
記者簡育琦:「嫌犯騎youbike隨機尋找目標,他都會單手騎車,伸出另一隻手靠近被害人觸摸隱私部位法官逐一勘驗影片認定他是趁被害人,來不及抗拒的時候故意性騷擾。」
其中一名被害人是未成年一審法官加重判刑7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其他13名被害人各判4個月,合併執行1年4個月可易科罰金48萬。
律師簡大為:「目前這位被告判13次是數罪併罰,但通常法院會認為將單純他的刑度擴張到13倍,可能會有過度評價他惡性的問題,所以說通常會將他所有的案件加起來之後打一個折給他,定一個宣告刑與執行刑。」
不過被告犯案後否認犯行又毫無悔意,很難擔保不會再犯性騷擾案件法官通常會安排被告,上身心輔導課程但結束後不會再追蹤不像性侵案件可以要求強制治療,若在外趴趴走,若沒人敢保證類似事件不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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