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電動自行車也算酒駕,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日前和朋友聚餐,酒後騎乘電動自行車回家,卻擦撞其它車輛,當下被警方以公共危險罪法辦,法官認為,雖然電動自行車沒有掛車牌,不過使用電池推進,也算動力交通工具,因此判他酒駕,得罰20萬罰金。
車禍現場,車殼碎滿地,駕駛聽說沒掛牌的動力自行車騎車沒有酒駕問題,但最後卻被警方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酒後騎車沒模糊空間。
雙載的動力自行車,駕駛努力把持方向,車沒搖晃,卻忘了注意紅綠燈,造成車禍。TVBS記者韓上棆:「這是動力機車,要掛牌才可以上路,這是動力腳踏車,你看得出兩者差別嗎?現在不管是動力機車還是動力腳踏車,只要喝酒上路就一樣算酒駕。」
機車行老闆陳文德:「有牌的有路權,所以也沒有什麼爭議。」
警方表示,不論是動力自行車,還是動力輔助車,經過國家檢驗時速25公里以下,車體40公斤以下都屬於慢車,酒後騎車,如果酒測值不超過0.28,只要罰400元,但造成事故或酒精濃度超過0.55,都算酒駕。
當初新北市陳姓男子以為喝酒後,騎動力自行車不會被罰,回家途中卻擦撞路邊車輛,但法官認為,靠電池推動的輔助車也算動力交通工具,酒後上路,駕駛被罰20萬元。
◤超夯旅遊新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