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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澱粉/攤販「急」索取證明單 沒貼生意掉!

記者 蔣志偉 / 攝影 周宗霖 蘇偉誠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5/28 12:12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毒澱粉風暴襲捲全台,11家台灣業者也被新加坡政府驗出「順丁烯二酸」,其他東南亞國家像是馬來西亞和印尼,打算考慮跟進主動檢驗,而現在衛生署為了要止血,不讓毒澱粉持續擴大,公布市售粉圓、地瓜圓、芋圓、粄條、粉棵、豆花、黑輪、肉圓這8項食品,從6月1日起下游攤商都必須向中上游製造商或供應商索取「順丁烯二酸」安全證明,如果沒張貼就得依法開罰,讓許多攤商抱怨政策太匆促,就連販售澱粉中盤商更是接到不少下游指名要索取檢驗證明書電話,忙得不可開交。

中盤商老闆娘:「合格檢驗報告,我今天晚一點送貨給你。」

老闆娘一整個下午,光是接電話要索取「順丁烯二酸」檢驗證明書,接到手軟,這厚厚一大疊資料,全都是澱粉製造商為了自清,緊急傳真給中盤商檢驗合格證明書。中盤商老闆娘:「他們就說怕客人吃會覺得不安全啊,他希望有檢驗報告。」記者:「大概打了幾通?」中盤商老闆娘:「差不多(接到)10通。」

拿到檢驗合格證明書的攤商,鬆了一口氣,還沒拿到證明書,就像這家肉圓店一整天生意冷冷清清,老闆娘無奈看著油鍋裡這10多顆現做的肉圓賣不出去,開始著急了起來。肉圓店老闆娘:「我們今天就要去拿證明了,不然的話,我們生意不要做了,你看都沒有人啊,他這個公佈會很趕,可是我們一定要趕(拿證明),不然我們生意沒辦法做。」

小吃攤抱怨連連,就算等不及供應商提供安全證明,自個兒拿去SGS送驗,從採樣到化驗,等到報告出爐,還要再等上3天。

但問題是衛生署下令6月1日起所有澱粉類製品,從上游製造商到中游供應商,都必須提供順丁烯二酸合格證明,給下游販售8項食品攤商,得張貼在店門口,若業者標示不實遭到民眾檢舉,將被開罰3-15萬元。北市衛生局主秘姜郁美:「公告要出來,要讓民眾看到。」

衛生局派人前往美食街加強宣導,大多數業者早就自備檢驗合格單據,就連這間老字號粉圓冰,業者擔心生意受到影響,第一時間將澱粉化驗合格證明書張貼店裡,生意強強滾,反觀來不及因應肉羹店和肉圓店,必須在72小時內,得追著上游盤商索取檢驗報告,能否趕在6月1日前拿到檢驗證明單,左右小吃攤能否繼續經營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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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澱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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