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討債不成,竟然噴漆洩憤!新北市板橋,有男子和朋友租房子,結果租了兩個月,欠下八千塊,原本約定好時間還債,卻搞失聯,讓房東氣得找同夥,一起到房客的新家噴漆,要他快還錢,因此最後挨告毀損、妨害名譽以及恐嚇罪。
大大的鮮紅色噴漆,寫著欠錢兩個字相當醒目,任誰經過都會多看幾眼,但事後,他調閱家門口監視器,發現犯案的人是他的朋友,也是之前的房東。
記者吳欣晏:「進一步了解,這是房東跟房客討錢,引發的噴漆事件,而我們重新回到現場,還可以看到在鐵捲門上,還有經過清理過後,留下的紅色噴漆。」
事發在新北市板橋,警方調查,遭噴漆的林姓男子,先前和22歲陳姓好友租房,租了兩個月欠下8000千元房租,原本約定好時間要還,但林姓男子卻搞失聯,房東認為傳訊息找不到人,憤而揪同夥一起噴漆洩憤,這下挨告毀損、恐嚇以及妨害名譽。
不過事後,陳姓房東對於自己被提告毀損,他說,自己買的噴漆很好清,至於妨害名譽,他認為,自己只說事實,對於恐嚇,他表示,只想叫對方還錢,沒想這麼多。
律師簡大為:「如果紅漆能輕易去除,則不會構成毀損罪,至於欠錢兩字,本身不帶有貶損社會評價的功能,所以也不太會構成誹謗罪,不過噴漆為討債常用手法,常會造成他人心生恐懼,所以仍然有構成恐嚇罪的空間。」
恐嚇罪判處2年以下徒刑,但討債噴漆,通常會判3到4個月的刑期,得易科罰金,換算下來,罰金是9到12萬,遠遠超過當初要討的8千塊房租,如今朋友對簿公堂,恐怕還會面對司法審判,一時衝動,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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