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少年8日晚間先搭訕強拉少女不成,接著又搭訕另名20多歲女子,甚至毆打女子致左眼窩骨折,警方昨天將少年移送少年法庭,法官晚間10時許諭知收容於少年觀護所。
警方查出,涉案少年8日晚間7時許穿著黑色T恤戴上口罩,先在基隆市安一路雞排店搭訕一名少女不成,隨後把目標轉向20多歲的被害女子,強行將對方帶到暗巷施暴。
被害人父親說,女兒8日生日外出買蛋糕想為自己慶生,竟在安一路遭到攻擊,「一個好好的女生出來買東西,竟會受到如此大的傷害」。
被害人父親表示,他趕到現場時,看見女兒滿臉是血,左眼眼球明顯出血,且眼睛下方和鼻梁淤傷,里長已拿冰袋讓女兒冰敷,送醫經斷層掃描,女兒左眼眼窩骨折且眼球下滑,左眼視力模糊,醫院將安排開刀治療。
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少年在案發前已在雞排店搭訕一名少女,並以環抱、勒脖與摀嘴等方式試圖控制對方,直到少女拉著攤位柱子大喊,少年才鬆手離去。
雞排店老闆娘表示,少年搭訕時提到「妳怎麼在這裡」,讓她誤以為彼此認識,由於當時有許多顧客,加上機器發出聲響,她聽不清楚對話,以為2人正在吵架。
老闆娘說,當少女抓住攤位柱子時,她發覺有異朝向少年望去,少年又謊稱是少女的哥哥,少女當時很害怕,待在店內許久不敢離開,最後由她的丈夫護送少女返家。
警方今天帶著通知書前往少年就讀學校,少年在父親陪同下前往警局說明,少年向警方坦承犯行,稱搭訕想交朋友,因一時情緒控管不佳才會犯案,對於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
據了解,少年的父母離異,目前與奶奶、姑姑同住,父親則住附近。少年的父親表示,兒子以前很乖,但最近情緒起伏很大,時而安靜時而暴躁,不知為何會犯下此案。
警方詢後依妨害自由、傷害罪嫌,將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審理,法官晚間10時30分庭訊結束,諭知少年收容於少年觀護所。(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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