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命案,士檢起訴凶嫌陳柏諺。由於陳柏諺至今仍否認殺人犯行,士院認為,陳嫌犯後欲畏罪輕生,有規避審判的事實,裁定於5月1日起再延押2個月。
案發後遭羈押至今的陳柏諺,羈押期限將屆滿,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召開延押庭訊問,陳嫌仍否認殺人犯行,只承認加工自殺罪。
合議庭參酌卷證資料,認為陳嫌涉犯殺人重罪,否認犯行且供詞反覆、避重就輕,案發後欲畏罪輕生,有規避審判及後續刑罰執行的事實,仍有繼續羈押的必要性,裁定自5月1日起延押2個月。
全案起於,陳柏諺去年4月間透過IG(Instagram)私訊被害蔡姓女大學生,但2人無密集往來。同年10月3日,陳嫌主動聯繫蔡姓女大生,2人密集來往,陳男也多次出入蔡女位於台北市的租屋處。
檢警調查,陳柏諺聲稱,去年10月13日上午10時許,在蔡女租屋處索討9萬9999元遭拒,而心生不滿,徒手掐扼蔡女頸部致死;陳嫌犯後逃回新北市租屋處企圖尋短,在警方救護期間脫口而出「我殺人了」,全案因而曝光。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嫌起訴陳柏諺,請法院從重量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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