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7歲劉姓少年,昨(20)日近9時許,持改造衝鋒槍前往土城區四川路一間當鋪掃射51槍,事後主動到派出所投案。警方事後發現他在昨凌晨2時許搭計程車到土城區青隆街周遭,待了6個多小時後才帶槍犯案,這段期間是否有跟其他人接觸,以及鐵皮屋是否為藏槍地點,警方目前正深入追查中。
監視器畫面顯示,昨凌晨2時許,劉少搭乘計程車到土城區青仁路、青隆街口,下車時的穿著打扮與犯案當下無異,不同的是,當時少年下車時手上僅拿著一個塑膠袋,並無開槍當時所背的後背。
據了解,劉少疑似在周遭徘徊6個多小時,直到上午8時許,帶著後背包現身在青仁路棒壘球場搭計程車,隨後直奔四川路當鋪開槍犯案,最後再搭乘同一輛車到板橋分局大觀派出所投案。
更多新聞:17歲槍手成帶貨王?「穿潮鞋、揹名牌包」賣家竟推衝鋒同款
少年事後遭移送少年法庭,上午已裁定收容,但警方尚未排除有幕後藏鏡人,後續將追查少年這消失的6小時期間「與誰接觸」、「槍支來源」等細節,案情仍待釐清。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