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6日上午11點24分,在國道一號南下345公里處,發生一起救護車遭擋道的案件,一輛救護車鳴笛且開在內側車道內,儘管有按喇叭示意,前方白色小貨車卻遲遲不禮讓,過程將近「擋道2分鐘」左右,讓救護車駕駛氣炸檢舉,而該畫面被流傳上網,也引起網友撻伐,國道警方介入了解,根據違規畫面,確認違規屬實,將會依法開罰。
國道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警方進一步補充,若上述情形致人死傷者,依該條例第45條第3項規定,處汽車駕駛人6000元以上到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後續警方也證實已收到該檢舉案件,並將責成所轄分隊檢視內容判定違規態樣並依法舉發,國道警方表示,本大隊在此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遇救護(險)車時應於安全範圍內禮讓先行,避免影響救護車輛救治傷患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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