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警方巡邏時,在斗六明德陸橋上發現一名男駕駛,沒繫安全帶,還開窗抽菸,警方當場攔查開單,卻被男駕駛反咬違規,還把過程po上網,指控員警誣衊自己。
員警:「欸年輕人,抽菸又沒有安全帶,等等前面車子停下來。」
員警要求駕駛,把車靠邊停下來。
駕駛拿出菸灰缸,想證明自己沒亂丟菸蒂,但還是被開2張罰單。
違規駕駛vs.員警:「我承認(我違規)我接受罰單,但是你說我手伸出去什麼的,彈菸灰什麼的(我沒有做)。」
駕駛被開單十分反彈認為員警誣衊自己,要求要看行車記錄器在警方上車之後駕駛還上前敲車窗,想繼續跟員警爭論。
違規駕駛vs.員警:「請問你們我未繫安全帶多少錢,這個是監理站裁罰的喔監理站裁罰,你剛才你也沒有繫上車的時候我這樣拍,沒關係沒關係沒關係沒關係。」
先是朝著警方大小聲還想反咬車上女警,沒有繫安全帶甚至事後po文指控警方在陸橋轉彎處攔車很危險,還有栽贓自己伸手彈菸灰,事發在雲林斗六明德陸橋上,15日下午2點多發現男駕駛違規,警方強調是開下陸橋後,在安全處才攔停開單。
針對駕駛指控女警車輛發動時沒繫安全帶,警方說當時車輛還沒起步,只要行駛前繫好安全帶就不構成違規,而違規駕駛沒繫安全帶跟行車時抽菸,得付上一共21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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