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楊庭豪執勤遭撞腦死,家屬忍痛放手決定器捐,造福十名病患重獲新生,但他們只是極少數幸運的人。根據統計全台今年有36人器捐,但等待捐贈的人數已經超過一萬,加上這幾年疫情影響,捐的人更少,不少患者等不到器官移植,只能遺憾離世。
1987年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正式頒布之後,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合法器官移植的國家,目前等待腎臟移植的約有8千人,肝臟和眼角膜也都超過1千人。新店耕莘醫院外科主任陳梓泓表示,這兩年因為疫情影響,捐贈人數少了兩成,確診病患若在腦死期間,沒有治療完成,就無法捐贈。疫情期間醫院設立隔離病房,忙著治療確診者,要安排器捐手術也有困難。
新北市一名46歲癌末女子,在生命最後時刻表示想要器捐,臨終前女兒為她穿上白紗完成心願,在病房內合影,醫護人員當下看了不捨,但也相當感動,在女子離世後順利將她的眼角膜,移植到有需要的人身上。而等待器官捐贈,不是先排隊就先有機會,疾病嚴重程度、組織符合、抗原配對、地區遠近,都是考量因素,每場手術都有風險,後續休養康復也可能面臨排斥。也曾有過明明簽了器捐同意書,臨終時家屬無法接受親人離去,拒絕捐贈的案例。
不少人對器捐有疑慮,就是擔心若簽下同意書後,遇上意外急救,醫護人員是否會看到健保卡上註記「有器捐意願」,就直接放棄治療?器捐中心副執行長劉嘉琪表示,即使病患簽了同意書,還是得經過醫師詳細檢查,判定確實無法挽救,才會進入器捐的流程。而依照現行規定,器官捐贈者的配偶或是三等親內血親,未來需要器官移植時,將有優先權,器官捐贈不只幫助別人,也能幫助自己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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