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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車禍作筆錄爆口角 警嗆「我剛畢業的」

記者 吳奕慧 / 攝影 柳中屏 台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4/11 17:4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車禍小擦撞竟然演變成警民口角!上個月中,台北市一名男子,開車停紅燈時被人從後方追撞,他控訴雙方願意和解,肇事車主已經在現場製作完筆錄,員警還要求他到警局,他當場質疑員警態度偏頗,卻反被嗆聲說自己是「剛畢業的」,男子錄音、錄影投訴警政單位,分局解釋,按照程序並無不妥,員警情緒管理不佳已經要求改善,並記申誡處分。

停紅燈時,忽然被後車猛力追撞,雙方下車查看還叫警察,擦撞糾紛很快和解,反倒是被撞的駕駛和員警吵了起來。北投交通分隊楊姓員警:「你要不要跟我回去做筆錄?你要不要?你要不要?你要還是不要?我剛畢業的啊。」史姓男子:「你剛畢業就可以這麼囂張?」楊姓員警:「我這要叫囂張?你呢?你的態度呢?態度是互相的啦。」

按照程序,員警要求史姓男子到警局,但他認為雙方可以和解,怎麼對方在現場作筆錄即可,自己就得多跑一趟,雙方越說火氣越大。楊姓員警:「我跟你說那是地方是舊痕。」史姓男子:「什麼叫舊痕?我怎麼知到它是不是舊痕?你是專業的嗎?」楊姓員警:「我是專業的啊,你很可憐,很可悲啦。」

其實這名楊姓員警並非「剛畢業」,而是有7年多的資歷,男子氣到投書警政機關,分局祭出一申誡處分,而當下爭執不休,員警長官還到場了解狀況。謝姓小隊長:「難免有時候,人會情緒比較低落的時候,觸犯到你。」

投訴人史姓男子:「我說那真的是太誇張了,你『警察』2個字,有那麼大的權限嗎?」

追撞意外就算沒有人員傷亡,但民眾已經報案,還是得依程序處理,警方表示,內部規定員警值勤時,依法處置的態度必須和藹友善,並且隨身攜帶密錄器,但面對不同狀況,想完全避免爭議,得要更「理性」來應對。

#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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