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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玩具槍逛月台、假警大剌剌搭捷運 2怪男遭逮送辦

記者 曾健銘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2/11 16:21
最後更新時間:2023/02/11 16:21
鍾姓男子持玩具槍在月台上閒晃。(圖/TVBS)
鍾姓男子持玩具槍在月台上閒晃。(圖/TVBS)

台北捷運板南線日前發生2起乘客無故攜帶違禁物進入捷運系統內,因而引發旅客恐慌、側目的案件!37歲邱姓片場工作人員穿著警察制服,還配戴警棍、槍套引起民眾注意;另名27歲鍾男則是持著玩具槍在月台上閒晃,嚇壞不少路握旅客,警方日前傳喚2人到案,訊後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捷運警察指出,上(1)月2日,邱男身穿全套警察制服,腰際上還配帶警棍、玩具槍從國父紀念館站上車,有乘客發現邱男身上疑似是玩具槍後私下通報警方,但捷運警察趕抵時,該名假扮警察的邱男已消失無蹤。

 

假扮警察的邱男。(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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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同月15日,鍾姓男子從市政府站上車後,在車廂內把玩玩具槍,引起周遭旅客恐慌,下車後更大搖大擺地持「槍」在月台上閒晃,警方獲報趕抵探查時,鍾男早已離開。
 
 
捷運警察隊事後深入追查,調閱相關影像資料後鎖定2人身分,日前將2人傳喚到案,訊後全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移轄管分局裁處。

 
假扮警察的邱男進入捷運站。(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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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警察隊表示,統計去(111)年1月至12月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計有9件,捷運警察隊呼籲,依台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規定,未經許可,不得攜帶下列危險品或易燃物進入捷運範圍,違反者可依《大眾捷運法》第50-1條規定,裁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捷警進一步指出,若因特殊需求需要攜帶各種刀具、剪刀、尖銳物品或各式玩具槍等搭乘捷運,應事先告知站務人員徵得同意,並將其妥適包裝,以避免不必要的驚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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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也呼籲,如在捷運系統內遇到有乘客攜帶疑似危險物品,乘客可立即就近告知站務人員,或撥打110報案電話,警方接獲報案會立即趕赴現場,切勿與對方產生衝突,以免危及自身安全。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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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捷運#假警察#玩具槍#月台#恐慌#社會秩序維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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