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發生暴力事件,起因竟然是因為「摳腳」!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離開圖書館時,遭後方民眾用左鉤拳攻擊,人摔下樓梯腦震盪,嫌犯事後辯稱,不滿被害人在圖書館內摳腳才會傷人,遭判刑兩個月。館方回應碰到類似情況,無法請人離開,只能口頭制止跟勸導。
攻擊事件發生在新北市立圖書館永和分館,平常有不少年長者和學生都會來這裡,動手的賴姓嫌犯不認識被害人,聲稱不滿對方在圖書館內摳腳,才會打人,被打的陳姓男子腦震盪,臉部和口腔有超過十公分的開放性傷口,嫌犯事後辯稱,只是打對方巴掌,不至於腦震盪,被害人的傷勢是下樓梯跌倒造成,法官不採信,依傷害罪判刑兩個月。
民眾:「摳腳的話就只能換個位子,因為老實說,你也不能趕他走。」
民眾:「摳腳萬一他的手去摸書的話,我可能也會摸到,我就覺得不好。」
圖書館沒明文規定「禁止摳腳」,但這舉動確實讓民眾感到不舒服,以這間圖書館來說,禁止躺臥、吸菸、飲食、佔位等影響其他人閱讀的行為,除非是患有法定傳染病、酒醉等,才能拒絕入館。
新北市立圖書館永和分館主任:「(常見糾紛)同時拿兩份報紙,或者是占用空間、占用位置之類的,一些小事情爭端比較多,這種狀況我們會立刻口頭制止跟勸導。」
只因為不滿抓癢就把人打到腦震盪,犯後態度還狡辯,沒和被害人和解,不想被關可易科罰金,這一拳的代價六萬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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