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有住戶投訴,和新蓋的鄰居家,近到「窗戶打開都可以借醬油」,根據建築法規,2戶緊鄰的外牆,不能開窗和陽台,但隔壁新建的大樓卻設置多面窗戶,住戶投訴,2家人伸手就碰得到,以後鄰居搬進來,不但完全沒隱私,還有安全顧慮。
2棟大樓靠得很近,中間通道只夠容納1個人,實際拿皮尺量,1樓距離只有78公分,照規定,距離不到1公尺,外牆不得開設門窗和陽台,問題是,新蓋大樓卻在3樓開了窗戶,而這邊的3樓,本來已經有座露台,住戶投訴,「窗戶打開都可以借醬油了」。
投訴大樓總幹事王小姐:「等於是你們開窗,我們開窗,就可以互相遞東西,大概是這樣的距離。」
住戶抗議,要是隔壁鄰居搬進來,2家等於完全沒隱私,一舉一動被看光光,而且還有安全問題,窗戶和露台這麼近,三兩下就能爬過來;住戶指控,都發局曾經要建商改善,建商在窗戶外面蓋上布幕,顏色和瓷磚一樣,但沒有將窗戶封死。
王小姐:「後來執照拿到之後,在過年後就開第2次窗,直接把水泥敲掉。」
遭投訴新大樓建商:「變更設計如果不合法會被退件,如果合法才有辦法去做。」
被指控拿到使用執照後變更設計,建商對此沒有正面回應,但都發局勘查後認為,新蓋大樓3到5樓,外牆擅自開窗,違反建築法,和原始核准圖不符,發文要求建商限期改善,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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