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早上,知名音樂人黃韻玲開車從市民大道左轉天津街,直接撞上右側綠燈直行的孕婦機車騎士,事後雙方和解收場,但台北市少數兩線道以下路口,沒有設置左轉燈號,直行車綠燈左轉,橫向車道綠燈直行,容易造成「雙向綠燈車禍」。
砰的一聲,機車騎士彈飛至少2公尺遠,肇事白色汽車駕駛是知名音樂人黃韻玲,2日早上,她開車從市民大道左轉天津街,直接撞上對向車道綠燈直行的廖姓孕婦,事後雙方和解收場,但也凸顯出沒有左轉燈號的路口,容易造成「雙向綠燈車禍」。
TVBS記者趙國涵:「實際來到事發路口,幾乎所有直行市民大道、左轉天津街的車輛,都會在中間停等區稍作停留,當天黃韻玲的車完全沒停下來,左轉之後直接往前開,才會跟右側車輛發生擦撞。」
台北市交通大隊行政組長鄭彩文:「因為它本身路口裡面沒有停等線,所以說直行到這個路口,要轉彎的話,是可以直接轉彎的。」
直行車綠燈左轉、對向車輛綠燈直行,雙方都是綠燈,一不小心就會擦撞,台北市部分兩線道路口,由於規模不大,考量車流量疏運,沒有設置左轉燈號誌,就容易發生類似車禍案件,比較大、三線道以上路口,會規劃停等區,左轉車輛一律得停看聽,容易出事的還有這種狀況。
車輛在路口右轉,剛好橫向車道是綠燈,一疏忽,就可能和左方來車發生擦撞,部分大型路口設置圓環,行駛路線稍微複雜一點,進入圓環車輛,想右轉,沒有燈號參考,得自己留意車流,現行交通法規認定,轉彎車輛一律得禮讓直行車,擦撞肇禍,可能得負大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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