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壽豐鄉,豐坪路三段,17日早上8點多,一輛小客車直行通過路口,結果對向另一輛車轉彎,2車相撞,疑似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加上駕駛視線似乎被擋住,才釀成意外,其實「未依規定讓車」,近幾年都排在交通事故肇因第一名,每年發生超過2萬件,真的得小心。
一輛白色小客車往前開,就在十字路口,跟對向另一輛車發生碰撞,撞擊力道相當大,直行車輛直接衝向路邊,撞上一棵行道樹,至於轉彎車整個車頭嚴重毀損,車殼零件噴飛一地,引擎蓋冒出白煙,整個方向轉了一圈,倒退嚕碰到分隔島才停下。
事發在17日早上8點多,花蓮縣壽豐鄉豐坪路三段,白色小客車當時快到路口,從內側切到外側要直行通過,對向的車是要左轉進另一條路,疑似是轉彎車,沒有禮讓直行車,再加上駕駛似乎視線被車擋住了,導致這起事故發生。
攤開交通事故統計資料,小型車事故肇因,「未依規定讓車」這一項,民國109年全年有29,419件,110年28,440件,今年數據統計到9月,則是21,218件,今年因此死亡有7人超過1000人受傷,幾乎每年都是「未依規定讓車」,排在事故原因第一名,不管如何開車騎車上路,眼睛還是得放亮一點,才不會一個不注意,危害到自己,還有其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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