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隨著行車紀錄器愈來愈普遍,都能看見不少惡劣駕駛的行徑,都被民眾一一PO上網,台中市一名轎車駕駛,日前也遇上類似情形,一輛小貨車因為不滿超車被按喇叭,故意蛇行、緊急煞車擋路,但警方表示,小貨車違規部份有糢糊地帶,除非情節嚴重,依危險駕車定罪,不然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除了遇到突發情況,不得任意驟然減速,貨車駕駛雖然違規,但是沒有罰則,只能口頭警告。
行駛在外側車道的轎車駕駛,突然遇上這輛藍色小貨車,硬從內線切出來超車。
駕駛嚇得按喇叭示警,但還是減速讓貨車通過,前方小貨車超車後繼續前進,開了2、300公尺後,突然減速慢了下來,轎車換車道要遶過去時,這時狀況發生了。轎車駕駛:「他是怎樣?」
小貨車故意放慢等轎車接近,先是蛇行故意擋路,在前面沒車的情況下,又突然緊急煞車,嚇得駕駛趕緊遶進小路躲開,小貨車亂換車道,惡意擋車的影片被PO上網,不少網友大罵,建議車主檢舉,但警方表示對於這樣的行為,不一定能開罰。
交通大隊分隊長林勝模:「貨車變換車道的時候,達注意到安全間隔,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裡面,對這個是沒有處罰的。」
交通隊表示,小貨車駕駛違規部份有糢糊地帶,如果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雖然違規,但是沒有罰則。
但如果他惡意急煞,變換車道,影響用路人安全,也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定罪,可以處6000到24000元罰鍰,由於這起事件類似雙方行車糾紛,因此才會出現急煞擋車,不一定能開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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