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67歲老翁,今年7月因身上沒錢且肚子餓,到廟裡偷走一顆火龍果充飢,事後被逮並依竊盜罪起訴。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判決,法官認為老翁「因生活於人間煉獄中受貧窮苦楚困坑」,並非自己願意偷竊,考量其狀況免除其刑,法官還在判決書寫下千字文勸他「好好改過從善,才是日後不再犯案之根本原因」。
法官考量,老翁67歲且為遊民,謀生不易,加上動機為肚子餓而起盜心,且僅拿其中一顆水果而非整盤竊取,證明老翁並非貪心之輩,信眾供奉水果給神明後,「神明聖賢眾看到眾生之飢餓時,且居無定所之流浪漢已飢餓困頓難奈,基於救難濟急、憐貧恤孤、矜孤拔困、救人之危,而施捨1顆火龍果供被告果腹以維生,其餘尚有6顆水果在盤內完全未動,斯時,神明聖賢眾可以享用其餘6顆水果,陽陰兩相宜」。
法官認為,老翁被逮時也對犯行坦承不諱,亦有悔改之意,且一顆火龍果價值總計70元,客觀價值甚低,不具刑法重要性,即便依法酌減其刑仍有過重,因此諭知免除其刑。
法官還寫下千字文勸告老翁應該要結交善友,不能因為身上沒錢就任意進入宮廟無償取用供品,否則就是讓努力工作的宮廟人員陷於被人竊盜風險之中,要老翁去思考「身上沒錢,並不是免責或值得同情,而是自己要檢討反省自己,為什麼自己會淪落至此,有無自己可以改進向上之不良宿習應捨棄,好好改過從善,才是日後不再犯案之根本原因」。
法官規勸老翁,「正邪善惡完全繫在自己這念心之當下抉擇」,「早日改過從善,性格決定自己的命運,就從現在當下一念心正抉擇,將昔日竊癮惡習性格揚棄,心甘情願改過,保護自己亦係保護大家,則日日平安喜樂,永不嫌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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