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汽車撞進傢俱行,第一時間沒人發現駕駛,直到警方到場後,一名女子自稱肇事者,說自己開太快撞進店裡,但警方調監視器追查,發現從駕駛座「下車」離開的明明是男性,原來女子受人之託,被叫來頂替,也觸法了。
自稱肇事者張姓女子:「我剛下班,人又不舒服,開太快。」
是真的身體不舒服還是心虛了,她酒測值是0沒有喝酒,但監視器拍到關鍵瞬間,時間倒轉,車子撞進店裡,幾秒鐘之後駕駛開門了自行脫困,但等等畫面放大再放大,這駕駛......他怎麼是短頭髮,肇事者是男的,原本自稱駕駛的這一位呢?
自稱肇事者張姓女子:「(你的車喔?)不是,我跟朋友借的。」
說一個謊要用更多謊言來圓謊。
附近店家:「消防局進去後是說,人已經不在裡面。」
台中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劉奇為:「有一名張姓女子自稱駕駛人,但警方隨即調監視器,發現該駕駛人為男性,警方目前正積極查證追查中以便釐清案情。」
車禍地點在台中市北屯區環中路與大富路路口,22日凌晨三點多,汽車撞進傢俱店內,除了鐵門壞了要賣的沙發大理石板桌,好幾組傢俱被撞飛撞壞,業者說確切的損失金額還在統計,只是這肇事者下車後疑似打電話call人頂替,男變女,台中市警五分局追出她不是真正肇事者,但然後呢?現在警方有駕駛的影像,也有車主的身分,只要通知車主就能知道誰是駕駛,雖然人已經肇逃,酒測值可能不準了,但警方說,已經通知車主,車主又說借給朋友了,現階段能做的就是警方再通知這個朋友,然後被動,等待他睡飽後,有空再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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