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限速30,用路人可以接受嗎?藝人陳為民在臉書曬出罰單,表示有一名網友時速46公里被開單,所處地點是新北市三重疏洪十二路,限速只有30,質疑這種速限,是刻意陷人違規,光是今年十月,這個路段就開出79張超速罰單。
紅底黑字寫得清清楚楚,騎士是在疏洪十二路的中山橋下違規,說這路段限速30公里,騎士已經超速16公里,陳為民的好友,議員候選人李婉鈺也出來聲援。
新北市議員候選人李婉鈺:「你要維持30的時速,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我真的呼籲,訂定這些時速交通規則的官員們,應該不要閉門造車,要實際上去做科學式的測速。」
實際重回現場,地面有寫30提醒用路人,還有設立告示牌,要騎士和駕駛小心測速照相,但來往的車輛,這車速似乎都不慢。
記者吳欣晏:「現在駕駛開的時速,就是30公里,大約就是腳踏車順騎的速度,而其實我們可以看到,在這條路上,所有的汽機車,都可以很輕鬆的超越我們。」
民眾:「太慢了那哪一台沒有超過,30是真的有一點慢,最慢差不多40到50,就已經很普通了。」
民眾:「應該在這個轉彎的地方,時速30公里,應該是可以啦,太快的時候車禍。」
騎士被開單地點剛好是彎道,因此有些民眾認同,有些民眾覺得還是不合理,今年10個月一共發79件超速,但當初是因為2018年的兩件死亡車禍,讓民代和高灘處一起來會勘,除了截彎取直許多路段,還完成減速標線,設立限速30公里。
如果現在,民眾反應,交通局未來也會再安排會勘,想出更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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