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外送員,機車上貼了「警察巡邏車」的字樣,被網友拍下po網,警方循線找到車主,自稱是網路上買的,覺得好玩才貼在車身上,雖然有加註「不是這台」的字樣,但字體太小,加上在街上趴趴走,涉嫌冒充公務人員服裝官銜罪,遭函送偵辦。
警察vs.男子:「高先生喔,你觸法了哦,你這樣觸法了,跟你講一下。」
原來電動機車上,寫了「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巡邏車」幾個大字,再配上醒目的外送箱,引起民眾側目,拍下po網,警方大動作尋人,在台南永康區找到37歲車主,他說是網路上看到這款貼紙,覺得好玩才貼,沒想到。
警察vs.男子:「巡邏車你貼成這樣,難怪民眾會反應,這是公然行為,你私底下在家這樣ok,但騎在路上就,這樣大家會認為是不是警察送外送。」
警察不斷勸說,外送員的機車上,雖然有加註四個字「不是這台」,但字體太小,不湊近看,根本看不清楚,加上他是外送員身分,會在街上趴趴走,可能會被認為警察公器私用兼差外送,涉嫌冒充公務人員官銜罪。
永康分局永康派出所長莊大成:「車主自稱係瀏覽購物網站時,發現該款貼紙,覺得新奇而購入,並張貼於機車上裝飾。」
警察vs.男子:「這樣就沒辦法工作了,因為這是涉嫌刑法這沒辦法,酒後駕車公共危險也是刑法,擄人勒贖也是刑法,冒用官銜這也是刑法,這沒辦法。」
眼睜睜看著生財工具,被警方查扣帶回,這下讓外送員學到一課,不能因為「好玩」就模仿警察,罪責可能會跟酒駕或勒贖罪一樣,也必須依規定函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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