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殺警案,短短16天偵查終結,被告林信吾犯下強盜殺人等6罪,被求處死刑,檢察官認定,林信吾逃離外役監,代表不願意矯正行為,毫無教化可能,再犯下殺警奪槍,手段是最重大之罪,沒有違反國際公約,求處我國最重刑責死刑,殉職身亡員警曹瑞傑叔叔表示,死刑是雙方家屬唯一共識的目標,希望速審速決。
犯下殺警奪槍,被告林信吾短短16天偵結起訴,求處我國最重刑責死刑。檢方調查林信吾從明德監獄逃脫,買彈簧刀防身,偷車後被警方鎖定,員警凃明誠一開始只是查贓車,還沒發現他,林信吾就先攻擊搶槍,連刺17刀,隨後開車抵達的員警曹瑞傑,車子被開槍衝入草叢,沒配槍的他身中38刀,手段殘忍。
台南地檢襄閱檢察官許嘉龍:「重刑對其不足以形成威嚇,(犯罪)手段乃最重的最重大之罪。」
林信吾從外役監逃脫,還犯下重罪,沒矯正可能性。
台南地檢襄閱檢察官許嘉龍:「當時喝多少也沒有辦法證明,因為他逃亡的時間有15小時,之後來酒測也不準。」
檢方認為,警察是法律執行者,林信吾攻擊警察就是攻擊法律,更何況殺警奪槍,死刑並無違反國際公約。
台南市長黃偉哲:「迅速求刑起訴我覺得是符合司法正義,也符合人民的期待。」
死者警曹瑞傑叔叔:「起訴死刑是一個很重要的起頭,以死刑為最終目標,讓該受罰的人應該要接受處罰。」
死刑是兩方家屬唯一共識,期待進入開庭審理也能速審速決,而關在看守所的林信吾也知道自己被求死刑,他同樣表達希望速審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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