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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手機換現金 未繳月租費詐欺觸法

記者 張子銘 / 攝影 林隆士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08/11/27 19:2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經濟不景氣,更得小心拿到不義之財!報上有小廣告宣稱,可以用手機換現金、免借免還,民眾上門,業者就帶他到通訊行,用高費率綁約,一口氣申辦2支手機,事後再用低價買下來,民眾手機換到現金後,月租費卻一概置之不理,無意中已經觸犯詐欺罪。

翻開報紙小廣告,滿滿一整排寫著「辦門號手機換現金,實拿上萬元」,還強調是免借免還,有民眾誤信真以為那麼好康,反而成了詐欺犯。警方:「登廣告的人就帶他去通訊行,叫他辦什麼手機出來,出來以後,他把手機給登報的人給他之後,(登廣告)他就拿錢給他。」

民眾依據廣告業者指示,到通訊行辦新門號跟手機,直接賣掉換現金,但門號月租費卻沒有繳交,有電信業者在短短2個月內,遇上這類詐欺手法,呆帳損失超過20萬。警方:「通訊行已經遇上很多件了,去辦的人後來都沒有再付錢。」

警方表示,登小廣告的業者,事後付費買民眾申辦的手機,是正常買賣行為,但民眾辦手機變賣,卻故意不繳交月租費,已經觸犯詐欺罪,原本以為可以免費賺現金,卻成了真正的冤大頭。

#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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