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有一位旅遊車司機指控,因為生意需求,將廂型車授權登記在車行名下,沒想到車行老闆私自借貸,導致車輛被拍賣,老闆也不願意處理,對此被指控的車行老闆也不願意回應,當是司機決定提告求償。
曬出匯款單跟合約書,司機指控自己購買的廂型車,遭到自家車行老闆,偷偷拿去借貸,老闆付不出貸款,導致車輛被拍賣,生財工具被被拖走,而車行老闆也不願意出面處理。
投訴司機柳先生:「沒有天良的車行給我拿去貸款,這種租賃車一定要登記在車行名下,對我們這種司機比較沒保障。」
但車輛所有權到底歸誰,司機解釋現行租賃車制度,必須要靠行才能營業接客,也就說司機必須將車輛授權給車行老闆,而他跟車行簽訂契約,以每個月繳款3萬連續五年付完180萬,可以拿回車輛所有權,但是才剛付完欠款,車輛竟然因為車行貸款沒繳清,就被拍賣。
被指控的車行老闆,一接到記者電話馬上掛掉,不願回應,不過司機的車,無故被賣掉該怎麼辦。
律師林瓊嘉:「這種情形隱瞞交易中訊息,或者提供不實交易訊息,所以是司機陷於錯誤,車行可能涉犯詐欺罪。」
律師表示雖然有授權給車行,但是所有權還是司機,車行偷偷借貸,沒有告知恐怕涉及詐欺罪,但是這部分必須拿出證據,而民事告訴,只要司機拿出契約,勝訴機會很大,可望贖回車輛拿回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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