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和桃園縣近來大規模掃蕩情色出版品,不僅查扣部分印有清涼照片封面的雜誌,甚至業者和超商店員都被視為現行犯戴上手銬,移送法辦。業者不滿警方小題大作,還把他們當成重大通緝犯,根本就是擾民;警方則表示,他們完全依法行事,只要認定光碟、雜誌有問題,一律查扣送交檢方裁定。
員警大規模同時掃蕩轄區內各家超商,只要雜誌內容有問題,通通查扣下架,還把超商店員雙手反銬帶走;還有販賣情色光碟的業者,甚至被戴上手銬和腳鐐,但檢方複訊後,幾乎裁定飭回,難怪業者大罵警方小題大作。台北縣警察局副局長呂凔培(97.10.10):「封面上面是有性虐的色情畫面,根據大法官617號的解釋,這個是不能公開散佈,18歲以下是不能看的,比如說你要掩飾它的畫面,或者是這個成年人他指定要,你才可以拿出來。」
業者覺得警方執法過當,心裡不好受,但警方表示,他們是現行犯,而且部分業者為了躲避查緝,會把光碟封面馬賽克,或是藏在密室裡。
刑法規定,只要光碟涉及暴力、色情,就已經觸犯妨害風化罪,就因為法律有明文規定,警方也只能先依法行事,移送檢方裁定,面對業者反彈,執法人員也很無奈,一切都按程序辦案。
◎畫面來源:業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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