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一塊30公分長寬的磁磚破裂,居然官司花了兩年半,一路打到二審,屏東一位蔡小姐,因為跟趙姓大嫂爭吵過程,被毀損家門口的一塊瓷磚,憤而提出告訴,一審法官判趙姓大嫂拘役五天,可易科罰金5千元,但對方不服提出上訴,直到二審才駁回定讞,也遭外界批評,浪費司法資源。
帶斗笠的婦人,手拿板凳不停揮舞,她跟錄影的女子爆發爭吵,而且下一秒。
趙姓大嫂:「這是你決定的嗎,地界是妳可以決定的嗎。」
屋主蔡小姐:「她一直誣賴說我破壞她的高麗菜,那我看她面怒凶光,一副要打我的樣子,所以我就一直往後退,她上不來,所以她應該就是轉而砸磁磚洩憤。」
原來住在屏東的蔡小姐,住家隔壁就是大嫂的農田,但雙方五,六年來,經常為了小事爭吵,這次大嫂拿出椅凳砸破磁磚,才讓她覺得受到威脅,決定提告。
屋主蔡小姐:「她玉米斷掉就說我兒子,拿羽毛球拍去打她的玉米,輪胎印也說是我騎機車去壓她的田,因為我先生都去工作不在家,對呀,我會怕呀(才決定提告)。」
不過一審都已經判趙姓大嫂拘役五天,可易科罰金5千元,但她仍決定提出上訴,除了最後遭高雄分院駁回,還被要求不得上訴。
趙姓大嫂:「我是要比,讓她看,不小心撞到而已,她就不要跟我和解,不理我(只好上訴)。」
不過這場易科罰金五千元的官司,可是讓法界人士看了搖頭,雖然金額不大,很少會聘請律師,但從偵查庭,就得耗費4名司法人員,一審還要開了三次庭,加上二審駁回定讞,共纏訟了兩年半,用了24名人力資源,嚴重排擠其他案件審理。
律師紀龍年:「卻因為當事人不願和解,浪費很多司法資源,使得法官沒有辦法把精力,重視在更需要重視的案件身上,這個對司法來說不是好事。」
而更讓法界灰心的是,就算判決定讞,恐怕清官難斷家務事,結果雙方還是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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