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去年12月發生酒駕撞林姓一家四口釀1死三傷,全案一審宣判,肇事駕駛黃子洋依酒駕致死判處7年10個月,但結果讓林爸爸不能接受,認為判太輕,痛批酒駕零容忍淪為口號,檢方也對判決結果有意見,決定上訴。
高雄酒駕肇事,黃子洋去年12月26日晚上,河東路與國民街口,撞飛林姓一家四口,造成一死三種傷,當初檢察官以殺人罪起訴,但7月1號一審宣判,黃子洋酒駕致死,判處7年10個月的有期徒刑,讓受害者林爸爸不能接受。
遭撞一家四口林爸爸:「我不知道他怎麼判的耶,懂我意思嗎?你就算酒駕致死,罪重也可以判到10年,政府公權力講的酒駕零容忍,難道你要讓它淪為口號嗎?」
痛批政府的酒駕零容忍只是喊口號,因為當初法務部長也曾對案件說要從重量刑,但判決結果卻有落差,因為根據酒駕致死,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殺人罪則是10年起跳,到無期徒刑,黃子洋酒駕釀一死,家屬質疑難道不算故意殺人,最後僅輕判7年10月,不只林爸爸不能接受,檢察官也要再上訴。
遭撞一家四口林爸爸:「我們國家的公權力說對酒駕零容忍,我看不出來零容忍在哪裡,它國家公權力,對於我們這些守法的民眾,能提供什麼樣的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判決當下,黃子洋相當淡定,全程面無表情,但判決結果卻讓家屬傷透了心,原本希望可以藉由這次意外,讓各界重視酒駕,嚴懲肇事者,沒想到最後等到的卻是案件遭重重舉起,輕輕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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