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嫌詐領助理補助費新台幣333萬餘元,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潘懷宗遭判處應執行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50萬元。
潘懷宗被控於民國97年至109年間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薪資,總計333萬5835元。案經士林地檢署起訴,士林地院今天下午宣判。(中央社)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詐領助理費,一審判刑2年。(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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