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位民眾,因為沒車庫停車,異想天開在自己家門口畫停車格,把車停在格子裡,附近居民擔心妨礙消防車出入,檢舉了1年多車子卻一直沒拖走,於是依竊佔罪向私畫停車格的車主,提出告訴!
寬6米的巷子,老舊的小轎車佔去了1/3的路面,看看他擺放的位置,最旁邊有醒目的禁止臨時停車紅線,奇怪的是卻有特殊的停車格線。住戶:「這是他自己畫的格子。」記者:「畫格子?」住戶:「對,就是不准人家拖吊。」
原來小轎車的車主,在家門口前自做主張畫了一個專有停車格!而交通單位雖然早在4個月前就畫了紅線,但車子過了4個月還是擺放著,一點都沒移動。車主太太:「就是暫時停放的。」記者:「那消防車要過去不會擋住嗎?」車主太太:「消防車有小有大,不一定要開那樣大的消防車。」
高市交通局李股長:「他有市政府提起紅線的訴願,但有被駁回。」
一台已經不再上路,拔掉車牌擺放大批雜物的車輛,從去年6月起,已經整整擺放1年2個月的時間,算不算報廢車,環保單位、警方認定標準不同,遲遲沒處理!忍無可忍的住戶,最後依停車地點屬私人土地,車主執意佔用,提起告訴!官司雙方還在進行,但有人就在住家門前私自畫停車格這樣停車,罔顧巷子內其他住戶的權益,恐怕有怎樣的理由,都很難讓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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