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發文爆料,自己兒子幼兒園班上有同學確診,但園方沒有第一時間停課清消,而是假裝沒這回事,還「隱匿確診者前一天有到校」。對此,台南市衛生局認為,已嚴重違反防疫措施,且經調查屬實,依《傳染病防治法》裁處園方共新台幣13萬5千元罰鍰。
一名母親日前在「爆怨公社」發文指出,自己兒子就讀的幼兒園有確診病例,第一時間不但非停課清消,反而隱匿確診者有到校上課的事實,且「求助官員求助市府信箱,卻依舊石沈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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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校園COVID-19群聚感染、致疫情擴大,5月8日前的防疫措施,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一)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二)台南市教育局2022年4月12日公告,有關本市所屬學校因應COVID-19實施暫停實體課程標準,其班級內有1名師生「確診」,該班暫停實體授課10日,且確診者曾接觸之班級、社團、搭乘交通車、同住宿舍...等人員之班級,在被匡列篩檢者結果未確認為陰性前,暫停實體授課2日,改為線上課程,經檢驗為陰性後,該班恢復實體授課、(三)近期相關防疫規定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台南市相關公告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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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原PO控訴兒子幼兒園班上有同學確診,園方沒有第一時間停課清消一案,經調查園方面對衛生所、教育局數次疫情調查時未詳實說明,接獲確診個案未即時停課,導致疫情擴散。衛生局於5月9日予以嚴懲,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第2項、第37條第1項規定,分別裁罰新台幣12萬、1萬5千元,共計13萬5千元整罰鍰。
此外,台南市長黃偉哲呼籲,學校及家長應共同攜手落實防疫措施,也嚴請業者應隨時更新防疫資訊,倘違反上開校園防疫措施(隱匿、未落實…等),將依傳染病防治法之相關條文規定,處予罰鍰,請業者確實遵守防疫規定,若執意違反者將進行相關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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