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吳姓男子高鐵時,因為不滿後方座位的日籍男子3度推他椅背,找來站務、警察協調外,還氣得對日籍男子提告強制罪,不過檢察官偵查後,認為是因為吳男將椅子傾斜擺放,壓縮到後方日男空間,才會扶著前面椅背握把起身,難認吳男涉嫌妨害自由,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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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事發在去年9月晚間7時許,吳姓男子搭乘高鐵,坐在8車廂9C,而後方10排則是坐著日籍男子和他的太太及小孩,日籍男子供稱,坐在走道的他為了讓妻小可以走出去上廁所,所以起身,而在等到妻小回來的過程中,再度扶了椅背握把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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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籍男子表示,他印象中吳姓男子有轉頭看了他三次,當時他有用日文向吳男說明「因為他的椅背過於傾斜,所以才扶了他的椅背握把」,可是對方聽完就離開座位,去帶了站務員和警察過來,因為吳男認為日籍男的動作,讓他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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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對日籍男子提告強制罪,不過檢察官偵查後認為,高鐵座位前後排座椅距離不遠,後排乘客在變換姿勢時,不慎觸碰前排座椅不算是罕見的事。而吳男座位的椅背傾斜,壓縮到後方空間,不能排除起身是為了讓道,或取得舒適的乘坐空間,才會扶前面椅背握把或碰觸前座椅背,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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