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賓士車主指控,停在路邊的車遭人刮花,警方調閱監視器,通知當時路過的羅姓男子到案說明,他起初承認犯案,但雙方因和解金談不攏,最後鬧上法院,開庭時,竟然改口否認刮車,法官勘驗監視器後認為,並沒有拍到「手持利器」以及「刮車」畫面,一審判決無罪!
記者吳宇雅:「當時車主就是將愛車停在士林區一間國小附近,明明是停在公有的收費停車格,沒有礙到別人阻擋交通,車輛卻遭人刮花。」
白色賓士車車門跟車頭板金,留下長長一道刮痕,儘管事發已經一年多,陳姓女車主還是氣到不肯送修!
起初,羅姓男子被警方通知到案,承認有刮車,並解釋當下喝醉了,不是故意的,女車主依原廠報價索賠6萬元,但他只願意賠幾千元,雙方和解破局鬧上法院,結果羅姓男子卻改口否認犯案!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認為沒拍到他手持利器,以及關鍵刮車瞬間,一審判無罪。
被害車主完全無法接受直呼太離譜!然而受害的還不只一人,附近住戶同樣跳出來指控羅姓男子。
其他被害車主:「我自己的車子也被他刮,所以我也變成受害者這樣,兩片門加前面的葉子板,應該大概5、6萬左右。」
陳姓女車主氣得提出上訴,決定在拿到賠償金前,忍痛繼續開滿是刮痕的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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