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請看護照顧中風母親,卻一肚子氣!新北市一名73歲婦人,上個月急性腦中風住院,家屬指控,透過醫院合作的看護公司,聘用一名女看護,沒想到對方沒有按時間餵藥、換尿布,還違反規定,多次離開病房超過半小時,甚至沒等到解聘、提前落跑,但看護反駁種種控訴、反告家屬誹謗!
家屬:「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沒有辦法上去,就造就是說詳細的情況,我們不會真正知道,都要透過同病床的家屬或是護理師才跟我們連繫說,這個照護員越來越誇張了。」
疫情影響無法陪病都是透過視訊和看護聯絡,家屬指控透過醫院合作的看護公司以每天2400元的金額,聘用劉姓看護31天,一開始都有回報母親狀況,但事後發現看護每天外出至少三次,時間都超過半個小時違反規定,餵藥、餵喝水、換尿布也不確實,甚至隱瞞母親身體狀況,是護理師通知才發現,家屬發現事情不對勁想停止雇用,約好19日交接,但劉姓看護前一天就提著大包小包擅自離開醫院。
家屬:「我跟我哥還有我的家人,還有包含護理師就堵到她了,然後就在那個病房外面就做爭吵,(她有說要去哪嗎),她就說,你們家屬來啦,你們自己顧。」
醫院公關:「看護本人,也許他避不見面或是找不到人,那我們就會請看護公司來負責,那如果看護公司沒有,好好的處理這個情況的話,我們就會考慮可能跟它解除合約。」
家屬說如果因為疏失,導致母親病況惡化不排除提告過失傷害,面對指控看護公司負責人只說,已經完成第一次調解其餘不願多談,劉姓看護則表示已經提告家屬誹謗,只是母親住院又和看護發生糾紛家屬心力交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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