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於民國104年間審查北投某處建案使用執照,承辦的謝姓人員勘檢當天住院未到場,卻事後補簽文件。北檢今天偵查終結,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謝男。
另一方面,謝男與建管處王姓、楊姓、林姓、胡姓人員被控收受業者賄賂,護航核發使用執照、放行違建複查,涉嫌貪污;北檢調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不足,連同業者共10人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謝男於104年間在台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施工科任職,負責承辦北投區的陽明書院明德會館建案使用執照核發工作。
104年10月28日,建管處排定由建築師公會、身障團體代表及謝男組成勘檢小組,前往建案現場勘檢無障礙設施;謝男當時因病住院未到場,卻在出院後於檢查總表上簽名,並就勘查結果勾選「符合」。
謝男坦承犯行,檢察官調閱建管處員工請假報表、謝男病歷等資料,認定謝男涉犯偽造文書,今天予以起訴。(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