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28歲的女子站上機台工作,貨車開走,紅外線感應中斷,機械自動運轉,導致右腳被捲入,截肢。她控訴公司,手術後三天來探視,包了一萬,之後不聞不問,還說「截肢而已」,業者澄清,一萬只是事發之後提供生活支出慰問金,醫療費用已經支出五六十萬,是傷者要求2千萬賠償,才協調不成,發生工安意外,沒有在八小時通報,已經違規。
她穿上了義肢,復健練習走路,28歲,未來的路還很長。截肢是因為發生了工安意外。
傷者王小姐:「我是一個包裝員,包裝1100公斤的塑膠粉,可是那個時候包裝的時候有漏粉,我還在補,我還來不及反應,腳就被滾輪捲進去,然後就被攪進去。」
看到之前用腳練習打拍子,拍下影片,但是這隻腳不見了。她說當時為了處理機械露粉問題,站上大型機台。但是貨車開走,紅外線感應斷了,機械自動運轉,導致她腳被捲入,業者在事發第三天探視,包一包紅包。
傷者王小姐:「他們就是包了1萬之後,後面就是不聞不問。」
王小姐是高雄人力派遣公司,派到苗栗頭份的工廠作業,她說應徵的是文書,卻變成包裝員,控訴業者不聞不問,還說「截肢而已不嚴重」,業者澄清,當時為了安慰她低落的心情,被誤會了。
業者:「我只是要鼓勵她,並不是,當然這是很嚴重的一個傷害,我想要她積極正向一點,因為她情緒實在太低落有不好的念頭,我也很擔心。」
業者說事發之後,考慮當事人要休養,怕打擾才沒有積極聯繫,但是醫療看護部分都有支付,是對方要求賠償金額太高。
業者:「她希望用,她開的金額是2千萬,(從她受傷到現在,公司付出多少錢),包含全部的醫療那些嗎,(對),大概五六十(萬)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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