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已經解約,委外業者還繼續開單,縣政府表示,已經向法院提假處分,這幾天將全面接管經營權,但按照使用者付費原則,民眾從5月13日到現在為止,停車費還是得繳,但是,業者涉嫌在開單條碼上動手腳,民眾必須回到委外公司繳費,這筆錢竟然進了解約公司的口袋,縣府表示,將循法律途徑把錢追回來。
才停好車收費員就來開單,乍看之下,這一張繳費單,表格形式和平常的繳費單沒有什麼不同,但拿到超商繳費卻怎麼樣也刷不出來。超商店員:「最近這些條碼都印的不是說很好,所以我們沒有辦法讀,他們最近條碼印的很爛,我們這邊不可以收。」
資料感應不到無法繳費,超商員工也很納悶,但拿來和下面這張正常的繳費單比較,仔細看上面,經過變造的繳費單條碼明顯短了許多,至少缺了5條粗細不同的黑色線條。
開單員工爆料說,只要在開單的機器,貼上一層膠帶就能破壞條碼印刷,不然就是拿奇異筆把條碼塗抹變粗,或是用指甲用力摳下比較細的條碼,一樣刷不出來,反正車主用肉眼也看不出來,只好摸摸鼻子拿到原單位公司來繳納。
縣府表示,廠商刻意變造繳費單已經觸法,但民眾能不能因此不繳錢?北縣府交通局主秘陳文瑞:「因為使用者付費,原則上我們的民眾,在路邊停車都還是要繳費,那我們的民眾如果說在路邊停車,未來在超商繳納費用,有發生相關疑問,都可以向我們台北縣交通局反應。」
縣府表示,原來委託收費的公司「百清」,早在上個月12日就已經解約,但對方拒絕接管,縣府必區透過法院提起假處分,才能中斷業者收費的權力,再重新招標找人接手,雖然這是縣府和業者之間的糾紛,但因為業者變造條碼反而成了擾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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