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國光客運和影片供應商,日前購買版權到期,卻繼續在車上播放影片,被剛好搭車的供應商「抓包」,還用攝影機全程拍下,司機不但倒楣的被扭送警局製作筆錄,還被當成現行犯移送!而供應商則強調,國光已經違反著作權法,他們一定要告。
國光客運公告欄上貼著,因為和供應商租約到期,電影暫時停止供應!車上也貼著,希望旅客諒解的公告!走到車上切換螢幕,還果然真的是什麼電影都沒有,那麼旅程上會不會,嫌無聊啊?
旅客:「我覺得沒什麼差啊。」記者:「那這段時間怎麼辦?」旅客:「這段時間…發呆啊!」
嘴巴上說還好,不過實際上看起來就不是這麼一回事,旅客有人一上車便開始吃,有人則是乾脆發呆,而起因則是國光客運播放的電影版權過期,還恰巧被供應商抓包!國光客運副總馮保羅:「有的到期了,有的還沒有到期,那他(供應商)看我們,我們做會一些幅度的調整,那可能…不如他們的意吧!」
原來影片供應商副總也是國光忠實客戶,卻在搭車途中發現,國光客運違法播映,於是用隨身攜帶的錄影機錄下,還將司機依違法著作權法,扭送警局;而國光客運的副總則解釋,電影播放版權,依車種新舊分成好幾批,司機搞不清楚才會出錯,未來會和供應商再好好溝通。